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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(地区)完全获得时,有哪些情况属于微小加工或者处理可以不予考虑? 主要有三种情况:(1)为运输、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;(2)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;(3)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。
什么是“从价百分比”?如何计算? 从价百分比,是指在某一国家(地区)对非该国(地区)原产材料进行制造、加工后的增值部分,超过所得货物价值的30%,它的计算公式如下: 工厂交货价 – 非该国(地区)原产材料价值
何谓“税则归类改变”? 它是指在某一国家(地区)对非该国(地区)原材料进行制造、加工后,所得货物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中的四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。
如何判断货物经过生产加工后是否发生了实质性改变?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》第6条规定,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为基本标准;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,以从价百分比、制造或者加工工序为补充标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》适用于哪些情况下的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? 它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、反倾销和反补贴、保障措施、原产地标记管理、国别数量限制、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、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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